关于钓鱼大赛期间对无人机等航空器实施临时飞行管控的通告
关于钓鱼大赛期间对无人机等航空器实施临时飞行管控的通告第十二届中国升钟湖钓鱼大赛将于9月16日15时在南部县升钟湖景区海螺广场举行开幕式和系列赛事活动,为确保活动期间赛区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无人机等航空器实施临时飞行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9月16日8时至9月20日24时,以升钟湖景区海螺广场为中心,向四周外延3000米范围内禁止各类无人机等航空器擅自飞行。
二、管控期间,除受邀媒体等已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和报飞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使用无人机现场拍摄外,禁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飞行器开展航拍作业。
三、对在管控时间和区域内擅自飞行的,公安机关将对升空的无人机采取反制强降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置;对违规飞行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危害公共安全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南部县公安局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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